原106學年度實施大專院校學生交通券,縣府為使其在使用範圍上更具多元性及便利性,增加申請者使用選項,於本(107)學年度修正為交通圖書券,除原有臨櫃購買機票、船票往返澎湖交通之功能外,增加可購買圖書文具紙張,因此縣府呼籲本縣經營圖書文具紙張等營業項目之圖書商店,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商業登記抄本等足資證明文件影本及大小章,於上班日上班時間至本府教育處(縣府第2棟第3樓)辦理特約商訂約事宜。
另澎湖縣獎助就讀大專院校學生交通圖書券特約商店,縣府已公布於澎湖縣就讀大專院校學生交通圖書券補貼網站(https://apply.phc.edu. tw/grants/cta/),並隨時更新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