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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補助商用燃油鍋爐改造或汰換 最高補助金50萬元

【記者李三祿報導】澎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鼓勵學校、旅宿等業者淘汰商用燃油鍋爐,換裝使用乾淨能源(如天然氣、LPG液化石油氣、太陽能等)及電能鍋爐設備,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授權於106年4月13日公告「改造或汰換旅宿業醫療社會福利機構學校燃油鍋爐補助辦法」,汰換1座燃油鍋爐最高補助50萬元,改善空氣污染來源,提升空氣品質。
環保署為加速改造或汰換鍋爐燃料為乾淨燃料,減少國內鍋爐及加熱設備於燃燒過程所產生之空氣污染物,已於107年5月4日修正發布「改造或汰換鍋爐補助辦法」,本次修正主要擴大改造或汰換鍋爐之補助對象,並延長補助期間至108年6月30日。
環保局表示,就成本效益分析,乾淨能源燃料比燃油價格波動性低,而且目前還不需繳納空污費,便宜、安全且具便利性,更換成乾淨能源燃料是業者最佳的選擇。
環保局為減少空氣污染,將持續推動輔導商用鍋爐汰換乾淨能源,希望使用燃油鍋爐(重油或柴油)業者把握機會儘速申請補助,依據補助辦法之補助金額為改造或汰換每座燃油鍋爐費用之百分之四十九,並以新臺幣五十萬元為限,歡迎本縣使用燃油鍋爐業者;如有對於補助作業相關疑問,亦可致電環保局06-9221778,或宣導會承辦單位06-9228873進行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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