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現行勞基法中所規定事假依法不給工資,與公務員並日有薪事假計算仍有落差,莊光大希望縣府帶頭打造友善職場環境,將縣府及所屬機關所聘用的約用人員比照公務員採用同工同酬、同假同權標準,給予同樣保障。
莊光大表示,勞工屬於日薪,必須有上班才有薪水,從今年身心調適假修正開放後,統計請假人數少之又少,部分職員就算身體不適,為了生計仍堅持上班,因此希望縣府能秉持關懷,在不增加預算負擔下能支持比照公務員不扣薪做法。
副縣長林皆興表示,勞工身心調適假啟動實施還不到半年,後續會請人事、主計討論實施成果,原則上在不增加財政負擔情況下,縣府願意朝建議方向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