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日報提供澎湖每日在地新聞、時事專欄評論、縣政新聞、專題報導、旅遊動態報導、夾報、數位印刷服務等!

熱門文章

自動輪播廣告(下小)橫式選舉3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選舉3欄
自動輪播廣告(中小)橫式1欄
自動輪播廣告(右)橫式1欄
自動輪播廣告(下小)直式4欄
自動輪播廣告(中小)橫式2欄

垃圾分類稽查抽查720袋 合格率約81.3%!

未依規定分類、貯存或排出一般廢棄物者 依法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記者莊惠惠報導】為維護環境衛生、提升資源回收效益,澎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持續推動垃圾強制分類稽查作業,近期於馬公市、湖西鄉及白沙鄉辦理垃圾破袋稽查,透過實地查核與宣導,提醒民眾確實做好垃圾分類,妥善回收資源物及廚餘,避免可回收資源混入一般垃圾,共同維護整潔的生活環境。

本年度環保局透過垃圾車隨車執行破袋稽查,累計抽查720袋垃圾,其中合格585袋、不合格135袋,合格率約81.3%,稽查結果顯示,民眾較常未確實回收分類的項目為「廢紙容器」及「廚餘」,其中又以廢紙容器的違規情形較為常見,常見的廢紙容器包括紙餐盒、紙杯、紙碗、紙盤及牛奶盒等。

在廚餘分類方面,澎湖縣目前採不區分生、熟廚餘的回收方式,剩菜剩飯、果皮、菜葉、蛋殼及咖啡渣等可回收廚餘,應與一般垃圾分開排出,並於回收前瀝乾水分、去除塑膠袋及免洗餐具等異物。至於動物大骨、鮮蚵殼、螃蟹殼、蝦殼及蛤蜊殼等,因不屬於本縣廚餘回收項目,請依規定投入一般垃圾,避免影響後端處理作業。

澎湖縣環保局長蔡淇賢表示,垃圾應依規定區分為一般垃圾、資源回收物及廚餘,並分開排出,紙容器、塑膠容器、鋁箔包及寶特瓶等資源回收物,應先清空內容物,再依規定整理及分類後交付回收;廚餘則須瀝乾水分並去除異物。

未依規定分類、貯存或排出一般廢棄物者,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及第50條相關規定,依法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實際裁處將依違規情節及相關規定辦理。

環保局呼籲,正確分類不僅能提升資源回收效益,也有助於減少垃圾處理負擔,請民眾從日常生活做起,確實做好一般垃圾、資源回收物及廚餘分類,並依規定排出,共同維護澎湖環境衛生,打造整潔宜居的生活環境。






▲生熟廚餘要回收。

▲資源回收做環保,未來永續家園好。

▲紙餐具回收3步驟。


隱私權保護政策  新聞授權規範
Copyright © 澎湖日報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澎湖日報 & 瑋瑜有限公司
& OddThe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