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主嫌之一的張男為馬公在地人,有毀損、毒品、妨害自由、公共危險、恐嚇取財等多項前科,2023年甫因恐嚇案服刑7月刑滿出獄。
檢警查出,張男與同夥因於本月初持兩張一千萬元中獎發票,到澎湖縣農會信用部及一銀領獎被拒,行員機警報警處理,全案才曝光。
檢警循線緊盯張男行蹤,19日下午4點多持拘票登門拘捕到案,解送至刑警大隊訊問時,張男突出奇招質疑警方違法拘捕,表示要聲請提審,20日中午法院開庭時他得知檢方有開立拘票,又當庭表示撤回聲請,旋即被帶回刑大,與另兩名共犯移送澎湖地檢署,偵訊後3人均遭聲請羈押。
昨日晚上,澎湖地方法院開庭審理聲押案。庭審後,法院認為張╳呈、張╳愿及許╳任等3名被告均涉嫌重大且有其他共犯未到案,裁定3人均羈押禁見。
另一趙姓涉嫌人,是受託代為持「中獎20萬元發票」,企圖向馬公二信兌獎被拒,涉案情節不大,檢察官未聲押。
三名被告經法院訊問完畢,均認涉嫌詐欺取財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具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自115年10月20日起予以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