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澎湖查緝隊獲報,於馬公西南方海域登檢快艇,當場查獲21隻貓、3隻狗,共計24隻活體動物,完稅價格約新臺幣32萬元。
根據判決指出,呂姓與葉姓男子明知中國大陸地區活體貓犬屬禁止私運的管制進口物品,且中國大陸為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公告的狂犬病疫區,仍涉嫌為謀取報酬,接受綽號「阿三」的男子指示,參與走私活體動物行動。
綽號「阿三」的男子先將活體動物從中國大陸運至臺灣海峽中線澎湖海域,再由呂姓男子駕駛快艇自馬公山水漁港出港,與中國船隻併靠接駁,將共計10籠、包含21隻貓及3隻狗的活體動物搬運至快艇船艙內藏匿,企圖以海上快艇接駁方式運回本島。
海巡署澎湖查緝隊掌握相關情資後,前往馬公西南方海域登檢該艘快艇,當場查獲24隻活體貓犬及手機等相關證物,並依法移送偵辦。
檢察官偵查後依法提起公訴,法院審酌相關犯罪事證後,認定兩人共同犯準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分別判處呂姓男子有期徒刑1年2月、葉姓男子有期徒刑10月,並宣告沒收扣案手機及寵物籠等犯罪工具。

▲澎湖再傳自中國走私貓犬 (示意圖,僅作為新聞說明輔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