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漁局表示,依據農業部漁業署公告「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為維護海洋漁業資源及落實每年8月1日至12月31日禁捕抱卵母蟹保育措施,抱卵母蟹正值繁殖期,若遭大量捕捉,將直接影響蟹類族群繁衍及海洋生態資源。此次接獲通報後,立即與海巡單位合作,掌握漁船進港時機進行查緝,經查獲抱卵三點蟹後,清點確認完畢,隨即載往海上適當海域進行放流,盼讓母蟹返回自然海域完成繁殖,降低對海洋資源造成的衝擊。
農漁局強調,海洋資源並非取之不盡,抱卵母蟹更是維繫蟹類族群的重要關鍵,誤捕禁止捕撈之蟳蟹類,不論存活或死亡,應立即放回海中,不得攜帶入港或持有。為確保漁業資源永續利用,將持續加強相關海域巡查及非法採捕查緝工作,並與海巡等相關單位密切合作,共同維護海洋生態及漁業資源。
農漁局也呼籲漁民朋友遵守相關漁業法規及禁捕規定,切勿捕捉、販售或持有抱卵母蟹;如發現疑似違法採捕行為,可向相關單位通報,共同守護海洋資源,讓海洋生態得以永續,漁業發展才能長長久久。檢舉及相關事項可洽縣府農漁局(06-9262620分機120、122),或撥打118海巡服務專線。

▲農漁局聯合海巡查獲抱卵母蟹15.3公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