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區漁會總幹事顏德福表示,凡具有該會甲類會員資格,其子女就讀高中職(十二年國教免學費除外)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之學生。學生之父母114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合計未超過新臺幣120萬元,子女就學未獲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或補助者,即可提出申請115年第1學期就學金。申請日期為本(115)年9月16日起至10月15日止(自115年9月16日起,全施紙本及線上雙軌服務,線上申請系統,網址http://oasiscff.moa.gov.tw),凡符合資格者,可逕向漁會所屬各鄉市辦事處洽辦。
就學金發放標準為德行成績乙等或70分以上者:(一)公立高中職每名新台幣4,000元(二)私立高中職每名新台幣6,500元(三)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新台幣6,500元(四)私立大專院校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新台幣13,000元,希望漁民朋友把握時效,踴躍辦理申請。相關訊息可上本會官網查詢(網址http://penghu-fisher.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