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秉持敬老尊賢、關懷長者的理念,持續推動各項老人福利與敬老措施,並於重陽節致贈敬老禮金,向長者表達敬意與關懷,同時藉由重陽敬老活動,發揚「敬老、愛老、惜老」的傳統美德,營造尊重長者、關懷長者的友善環境。縣府也祝福全縣長者九九重陽「健康、活力久久,幸福、快樂久久」。
縣政府社會處表示:凡於112年12月31日前(含當目)設籍本縣且年滿65歲以上之長者【民國5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皆可致贈重陽節敬老禮金。發放日期即日起至11月6日止,發放期間長者若不在澎可委由親屬親洽各村(里)長代領,115年6月30日以後戶籍異動之長者(縣內異動者),請長者逕向原戶籍地村、里長領取,另未及於發放期間領取者補發日期從11月7日起至11月12日止,請各鄉親注意發放及補領期程,逾期縣府不再辦理補發事宜。
發放標準及金額:依年齡為標準,分為四個年齡層:(一)年滿六十五歲至七十九歲之長者,每人發放新臺幣五千元整。(二)年滿八十歲至八十九歲之長者,每人發放新臺幣六千元整。(三)年滿九十歲至九十九歲之長者,每人發放新臺幣八千元整。(四)年滿一百以上之長者,每人發放新臺幣一萬五千元整、禮品乙份、贈賀匾乙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