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澎湖的說明會,漁業署署長王茂城特底澎湖與澎湖漁民、澎湖縣政府農漁局長陳高樑、南部聯合服務中心顏子傑副執行長、澎湖區漁會總幹事顏德福等,由於攸關未來土魠魚採捕方式,針對有刺網牌及無刺網牌漁船作業權益與管理進行研商。
然而,該管理草案中規劃將每年2月1日至10月31日列為禁漁期,意味著漁民實際能夠出海捕撈土魠魚的時間被大幅壓縮到僅剩大約3個月,此案一出立即引發澎湖在地漁民強烈不滿與反彈。
對此,漁業署回應指出,目前僅是針對澎湖縣政府提出的草案內容進行意見交流與討論,中央絕對沒有任何預設立場,也強調原本就持有合法刺網漁業執照的漁船,作業時間完全不受該禁漁期規範的影響。
在經過說明會的溝通與討論後,現場漁民最終表達願意遵循現行的「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相關規定,遵循正式管道去申請並取得合法的刺網經營作業資格。
基於此項地方共識,澎湖縣政府已正式決議「不推動」該項鰆屬刺網漁業管理及應遵行事項,未來將持續協助欲轉型的漁民依法取得資格,兼顧海洋資源永續與漁民生計。
▲農業部漁業署針對「捕撈土魠作業僅有3個月」之說法進行說明,強調已決議不推動「鰆屬刺網漁業管理」草案。 (圖/農業部漁業署提供)
▲縣府農漁局長陳高樑,漁業署署長王茂城、南部聯合服務中心顏子傑副執行長、澎湖區漁會總幹事顏德福、漁業署陳世新科長、漁業署劉福昇組長等。(莊惠惠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