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不孕夫妻接受試管嬰兒療程的經濟負擔,衛生福利部推出升級版「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3.0方案」,自115年9月1日起,凡提出資格審查申請者皆適用新制,補助再升級,重點升級內容如下:
一、擴大高額級距:補助高額級距放寬至受術妻未滿40歲。
二、每胎第2、3次申請補助加碼:每胎最高增加5萬元。
(一)受術妻未滿40歲者:每胎第2、3次申請最高補助金額,由現行10萬元提高至15萬元。
(二)受術妻40歲至未滿45歲者:每胎第2、3次申請最高補助金額,由現行8萬元提高至13萬元。
三、適用對象:上述補助金額調整自115年9月1日起提出資格審查申請者適用;實際補助金額仍依受術妻年齡、每胎申請次數及實際施術方案核定。
衛生局局長陳淑娟表示,除了中央推動的試管嬰兒補助方案外,澎湖縣亦推動「凍卵補助」,支持有生育規劃的女性及早保存生育選擇,圓滿尋「寶」心願。另提醒若夫妻未避孕且有規律性生活,經過1年仍未懷孕,建議雙方及早就醫接受檢查;35歲以上女性若半年仍未受孕,也可考慮提早就醫。年輕夫妻同樣可能因生活壓力、不良生活習慣等因素影響生育能力,如有懷孕困難,宜及早尋求專業醫療評估,把握適當的治療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