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表示,本考試均屬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共設有醫師(一)、醫師(二)、牙醫師(一)、牙醫師(二)、中醫師(一)、中醫師(二)、藥師(一)、藥師(二)、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等11個類科。考試日期分別於116年1月16日至1月18日舉行。考試方式均採筆試及電腦化測驗,並分設臺北、臺中、臺南、高雄及花蓮等5個考區同時舉辦。
應考人進入前揭系統登錄報名資料完成後,須於115年10月16日(五)前完成繳費,連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出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或未寄達者,考試報名無效,不得補件。
有關本考試之考試方式、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及格方式與其他有關事項,均詳載於本考試應考須知,應考人可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應考人專區查詢。
縣府人事處提醒,本年應屆畢業應考人得申請准予附條件應考,經審查准予「附條件應考」者(考試通知書有加註「准予附條件應考」字樣者),未能於考試舉行前1日具備應考資格或繳驗之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審查不合格者,不具備應考資格,不得應考;已應考之科目均不予計分。請考生特別留意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