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處表示,依據112年5月25日「澎湖縣民宿安寧維護及環境整潔管理事項」規定,民宿經營者於每日晚間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期間,應停止使用卡拉OK等視聽設備,並提醒旅客不得燃放爆竹、喧嘩或從事其他妨礙公眾安寧之行為。此次透過跨局處會議,針對實務執行建立更明確的處理原則,盼透過管理及裁罰機制,督促業者落實自主管理。
依《民宿管理辦法》第31條規定,民宿經營者應遵守維護民宿場所與四週環境整潔及安寧;第32條規定,民宿經營者發現旅客有喧嘩、聚賭或為其他妨害公眾安寧、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行為,不聽勸止,應即報請該管派出所處理。
旅遊處強調,民宿經營者應善盡管理責任,除應於大廳等明顯處及客房張貼或放置環境安寧公告,也應於旅客入住時主動宣導相關規定,提醒旅客降低音量、避免夜間喧嘩,共同維護住宿環境安寧。縣府也將持續透過民宿業者教育訓練及相關宣導活動,提升業者自主管理及服務品質。
旅遊處表示,此次強化管理並非以裁罰為目的,而是希望透過「業者主動管理、旅客配合遵守、跨局處共同處理」的方式,降低夜間噪音及擾民情形,讓居民安心生活,也讓旅客享有舒適、友善的住宿環境。
▲澎湖民宿夜間安寧管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