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地方檢察署檢察長吳怡明7月1日蒞臨馬公分局,慰勉有功人員,肯定警檢密切合作、共同守護澎湖海洋資源。
馬公分局提醒,澎湖縣政府為保育野生馬糞海膽資源,每年9月1日至翌年6月30日為禁捕期間,禁止採捕、持有、處理及販售野生馬糞海膽。
合法採捕開放期間,每年 7月1日至8月31日。體型僅限採捕及販售殼徑8公分以上之野生馬糞海膽。
警方呼籲,請民眾共同遵守相關規定,切勿心存僥倖提前採捕或採捕未達規定尺寸的馬糞海膽,共同守護澎湖珍貴海洋資源。
▲澎湖地方檢察署檢察長吳怡明(右二)馬公分局慰勉有功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