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燃料使用費」於114年12月2日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或「養管費」,費用名稱調整後,徵收時間、繳費方式及收費標準皆無變動。 本次更名係為讓規費名稱更貼合法規依據與實際用途,並涵蓋公路養護與安全管理的意義。
陳逸裕站長提醒大家,繳納通知書於7月31日前至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金融機構、郵局等多元方式繳納,如逾期將無法於超商臨櫃繳納,如未收到養管費繳納通知書或遺失損壞者,可利用四大超商多媒體設備,輸入車號及車主身分證證號(法人為統一編號),即可查詢、補發並於超商繳納。
另建議民眾透過「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iPASS MONEY」、「元大銀行」、「永豐銀行」、「街口支付」、「嗶嗶繳」、「台北富邦銀行」、「悠遊付」、「全支付」、「蝦皮購物」、「橘子支付」及「icash Pay」等支付APP查詢繳納,手續簡便又快速。
提醒大家,公路監理機關發送之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繳納通知簡訊,均以政府機關專用的「111」號碼發送。若接獲非由「111」號碼發送之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通知簡訊,均屬詐騙訊息,另相關簡訊電子郵件切勿點選異常繳費連結,請由「監理服務網」官方網站 (https://www.mvdis.gov.tw/)查詢辦理,提高警覺,避免上當受騙。若仍有公路養管費繳納之相關問題,歡迎向本站洽詢。
▲115年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公路養管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