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公警分局日前邀集轄內鄉市公所、各機關學校、金融機構、飯店、超商業者及各友軍單位與會,協調有關演習配合執行事項,藉期前加強宣導作為,演習時落實配合管制,以利演習順利進行。
本次演習,聽聞警報發放後,請確實進入防空處所避難,轄內各公、民營工廠自動化(無人化)生產(製造)系統照常運作,但須關閉門窗及人員管制(台灣電力公司不實施斷電措施)。國內各機場、港口停泊之機、船均照常起降、靠離與行駛,惟下機旅客及接送親友立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如不依警、憲或民防人員引導,將依民防法第25條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