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銷禁考駕照3年以上的駕駛人大多涉及酒駕、危險駕駛或屢次違規再犯,且長時間未實際駕駛,可能會影響駕駛熟練度及風險應變能力,因此從6月30日起,吊銷駕照且禁考期間長達3年以上者,重新申請考驗前,除了要完成道路安全交通講習,還要先到駕訓班完成駕訓課程;禁考期間達6年以上者,必須再參加公路人員訓練所教育訓練課程。禁考3到5年者,得依吊銷前領有的駕照等級,申請考領同等級或以下車類的駕照,並在完成駕訓課程後得重新考驗;但禁考期間達6年以上者,僅限考小型車及普通重型機車駕照。
115年6月30日(含)以後汽車駕照筆試者,均適用新制考題。監理服務網已同步提供新、舊版題庫及模擬測驗功能,歡迎民眾多加利用;另「吊銷禁考3年以上應完成駕訓課程」措施,民眾可至監理服務網查詢是否須適用新制重考條件,或洽詢鄰近監理所、站,至合法駕訓班參加駕訓課程後再重新申請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