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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膽採捕七月一日0時後開始採捕才合法 遵守規定勿提前採捕

【記者張小瑜報導】海膽開放採捕期將於7月1日凌晨0時正式開始,為維護海洋資源永續利用及確保漁業秩序,農漁局特別提醒民眾,必須於7月1日00時00分後方可進行海膽採捕作業,切勿心存僥倖提前下水採捕。

農漁局表示,海膽採捕時間認定以實際採捕行為發生時間為準,即使民眾於6月30日提前採捕海膽,並等到7月1日凌晨0時後才將漁獲帶回岸上或進港卸載,仍屬違規行為,將依法查處。

為保障海洋生態資源及維護採捕制度公平性,呼籲所有採捕民眾務必遵守相關規定,共同維護海膽資源永續發展。農漁局執法人員於開放前後期間亦將加強巡查取締,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以免受罰。

農漁局再次提醒,海膽採捕須於規定開放時間後始得進行,提前採捕即屬違規,請民眾共同配合相關管理措施,合法採捕、珍惜海洋資源。為鼓勵民眾共同維護海洋資源,民眾若發現疑似非法採捕情事,歡迎即時提供情資。依據《澎湖縣政府獎勵檢舉非法採捕水產動植物獎金核發要點》,對於查獲屬實之檢舉案件,每件可核發新臺幣壹萬元獎金,檢舉電話洽詢農漁局人員(9262620#120、122)或118(海巡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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