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誇大不實之違規廣告,提醒鄉親應秉持「五不原則」:不聽別人推薦、不信神奇功效、不買誇大產品、不吃不明產品,且更應自律不推薦不實廣告予親友,強化大眾對「神奇功效」與「醫療效能」等字眼的警覺性,以免落入業者精心設計的行銷套路而延誤診治時機。
衛生局重申,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廣告內容若涉及誇張或易生誤解,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宣稱具醫療效能者,可處新臺幣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民眾若察覺任何疑似不法之宣導資訊,可撥打全國食品安全專線1919進行檢舉,齊心協力捍衛社區健康環境與個人消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