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表示,本案自114年9月1日召開第一次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續於115年1月12日召開第二次審查會議,惟申請單位(統包廠商)一直未就委員所提違法部分做修改。因此本府於115年3月4日退請統包商,確實依法修正計畫書。統包商從第一次審查會迄今,已拖延半年多仍未完成不符法令部分之修正。
澎湖縣政府指出,目前本案尚未能續送建照審查,係因三大不合法令未改善:一、停車空間嚴重不足(中央法令醫療應加倍計算);二、防空避難空間不足(中央法令馬公市應依建築面積全部附建);三、基地違建未處理(法令基本申請要件)。
本案為統包工程,設計規劃應符合統包契約及中央、建築相關法令,本即屬統包商應負之履約責任。惟統包廠商兩次審議會後,仍未完成違規事項之修正,致整體進度延宕已逾半年。縣府重申,審議進度取決於申請單位是否依規完成修正並送審,非縣府所能單方面決定。
另,針對外界所稱總統府或內政部介入施壓一事,並非事實。中央機關僅就本案進度表達關心,期盼工程順利推動、保障澎湖民眾醫療及長照權益,並未干預地方審議程序。
縣府強調,支持提升在地醫療與長照服務量能,惟所有公共工程均須依法辦理。呼籲統包廠商儘速依契約及相關法令完成修正,確保建築及消防安全等公共安全,以利本案早日推動,嘉惠澎湖鄉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