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名稱雖然調整,相關制度均維持不變,開徵時間不變、繳納方式不變、費額標準不變,民眾如收到相關文書或收據,千萬不要以為是詐騙!自用車仍於每年7月一次徵收,營業車則按季繳納。
澎湖監理站陳逸裕站長提醒,建議大家申請約定扣款或電子繳款單服務,不僅省時便利,也能降低遺漏繳費風險,期限內除可至郵局及各銀行繳納外,亦可至各大便利超商繳款,也歡迎多多運用監理服務網線上繳納,即時銷號,省時方便。逾期未繳依法將處新臺幣300元至3,000元罰鍰,經通知仍未繳納者,並將移送強制執行。
▲汽車燃料使用費(汽燃費)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公路養管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