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因網路購物平台及社群媒體使用普及,部分民眾透過網路購買或轉售未經核准的國外防蚊產品。環保局提醒,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未取得環境用藥許可證者,不得於網路平台廣告或販售環境用藥產品,違者最高可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請民眾切勿違法,避免受罰。
環保局進一步說明,市面上合法環境衛生用藥均須經政府核准登記,品質與安全性皆有保障,無須從國外購買來路不明或標示不清之產品。民眾在選購環境用藥時,應牢記以下四大原則:
1.對症下藥:確認防治的害蟲種類,選擇合適藥劑。
2.認明合法登記:產品須標示有環保署核准之字號,如「環署衛製字第XXXX號」、「環署衛輸字第XXXX號」或「環衛藥防蟲字第XXX號」等。
3.確認產品有效期限:避免使用過期藥劑,以免影響效能或產生安全疑慮。
4.先看標示再使用:依照標示正確使用藥劑,才能達到安全又有效的防治效果。
為保障用藥安全,民眾可至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查詢系統」(https://mdc.moenv.gov.tw/Publicinfo)或至「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https://topic.moenv.gov.tw/evsu/mp-8.html)查詢合法產品資訊,慎選合格藥品,共同維護環境與健康。
▲標榜「天然驅蟲」恐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