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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廢貨輪拆卸未報備核准半月燒2次 燒出漁港問題

【記者莊惠惠報導】半個月馬公第三漁港內連續發生2起火警,貝里斯籍合茂號雜貨船,涉嫌走私5063箱私菸,由澎湖地檢署扣船法拍,在馬公市案山海域進行切割作業,讓澎湖縣政府消防局疲於奔命,也燒出漁港管理問題。

依照漁港法第第19條第2項第5款,在漁港區域內從事拆卸船舶,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前項核准得為附款,其因漁港建設需要或妨礙漁港安全及管理者,主管機關得變更或廢止之。

澎湖縣港區管理為澎湖縣政府工務處港灣科,漁船管理權責則在澎湖縣政府農漁局漁業行政科,但報廢貨輪不歸農漁局管轄。

澎湖縣政府工務處表示,將通知船主遷移,給予1個月緩衝時間,進入船塢拆卸作業,避免釀成公共危險,開罰金額3萬起跳。先前在馬公第三漁港浮浮沉沉的瑞豐富號漁船,就已進行開罰。

另外,馬公第三漁港亂象,還包括標售報廢公務船,長期霸佔船席位,還有停泊多時的漁船堆滿海廢塑膠瓶,甚至還在船上長出大樹奇景。

澎湖縣政府秘書長林文藻邀集工務處、農漁局召開整頓第三漁港船席位會議,限期1個月進行改善,逾期將直接開罰,讓馬公第三漁港船席位恢復正常使用。



▲長期停泊未開漁船,船還長出樹木。(莊惠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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