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說明,凡是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者,皆屬娛樂稅課稅範圍,常見娛樂場所或設施如電影院、KTV、餐廳附設卡拉OK、電動玩具、選物販賣機、搖搖馬、資訊休閒、遊樂場所等收取票價或費用者,均應課徵娛樂稅。稅務局提醒業者,請記得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若遭查獲除須補繳所漏稅額外,還會被處以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稅務局特別呼籲,如尚未依規定辦理娛樂稅代徵手續者,請儘速至營業所在地之稅務局辦理,在未經檢舉或被查獲前自動補報補繳所漏娛樂稅款並辦理登記,可依規定免罰!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利用0800-692000免費服務電話或06-9279151分機260,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