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漁局表示,請符合資格之漁船主,於休漁獎勵申請期間(115年5月1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檢附漁業執照、領據、撥款帳戶存摺影本及船主印章,向漁船船籍所在地之區漁會提出申請,千萬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農漁局提醒漁民朋友為保障自身權益,漁船進出港時,全程開啟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以正確紀錄出海作業及進港時間,以利申請休漁獎勵,且不得為累計出海作業日數而停泊於公共水域且未實際從事漁撈作業,以免涉及刑法詐欺罪,如有疑問請洽澎湖縣政府農漁局06-9262620#145或澎湖區漁會06-926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