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考選部亦於115年7月25日至7月27日辦理「115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11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法醫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公共衛生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驗光人員考試」,上開考試均自115年4月7日起至4月16日止受理報名,有意願報考者請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報名。
有關「115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中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牙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考試、11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助產師考試」,其考試日期依類科分別如下:7月17日(星期五):醫師(一)、物理治療師、呼吸治療師;7月18日(星期六):中醫師(一)、藥師(一)、藥師(二)、職能治療師; 7月19日(星期日):牙醫師(一)、牙醫師(二)、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獸醫師、助產師。考試方式為筆試,均採電腦化測驗。應考人進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登錄報名資料完成後,請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應考資格文件以掛號郵寄至考選部,須於115年4月17日(星期五)以前繳交報名費,並以掛號寄出報名表件(含當日,郵戳為憑),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或未寄達者,考試報名無效,不得補件。
有關考試各類科之考試方式、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及格方式與其他有關事項,均詳載於應考須知,應考人可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應考人專區查詢。
縣府人事處提醒,本年應屆畢業應考人或報考醫師(一)、牙醫師(一)、中醫師(一)、藥師(一)考試之在學學生,得申請准予附條件應考,經核准「附條件應考」者(考試通知書有加註「准予附條件應考」字樣者),未能於考試舉行前1日具備應考資格或繳驗之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審查不合格者,不具備應考資格,不得應考;已應考之科目均不予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