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各國民小學施行一年後,經教育處評估衡酌本縣國中小班級學生數現況,為減輕各班級導師之負擔、衡平各校城鄉差異,並有效充分運用教育資源之分配,爰經與本縣各國民中學校長開會決議後,自115學年度起,調降招收七年級之班級學生數,每班學生數降至28人。
教育處表示,本縣各國民中學自115學年度起,實施七年級招收之新生,降低每班班級學生數至28人方案,並視實施狀況逐年降低各校班級學生數。惟應配合各校班級數總量管制及大學區制妥善辦理(不得以本方案提出增建教室),如有特殊情形下,仍得彈性招收學生數至30人(以不影響原學區學生權益為前提)。
降低班級學生數,以期增加教師對學生之關懷度,落實學生輔導機制,減少學生學習不適應問題,並增進學生對學習知能之汲取,提升學習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