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於112年6月30日公告「柴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之對象、區域、頻率及期限」,自113年1月1日起,經環保機關不定期檢驗、通知到檢及被指定應定期檢驗等檢驗不合格之柴油車輛,除應完成該次不合格情況之改善並複驗合格外,自複驗合格次年起,連續2年每年均需依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前後1個月內至各縣市環保局免費接受定期排氣檢驗,直至連續2年定期檢驗皆合格,第3年起方得停止定期檢驗。
因本縣尚未設置柴油車動力計排煙檢測站且未併入柴油車排煙檢驗資訊管理系統線上預約作業,環保局特別開辦柴油車假日無負載急加速排氣煙度檢測服務,服務時間逐月公告於本局網頁,本次公告日期為115年4月11日(六)、 115年4月18日(六)、115年4月25日(六)假於澎湖縣政府環保局前廣場(大城北游泳館旁),時間為上午9時至11時,車輛完成檢測並合格後,可立即取得全國環保機關皆認可之自主管理標章。檢測服務時間皆採預約制且完全免費,受限服務量能,每日預約檢測車數量8輛為上限,歡迎柴油車車主踴躍利用,預約專線:06-9221778#123,是日若無預約車輛,該場次逕行取消不另行公告。
環保局強調,柴油車定期作好排氣檢驗,除了能維護良好的空氣品質外,亦可讓各位鄉親掌握自己愛車的狀況,保持車體車況良好,避免臨時故障或緊急事故發生。另外,希望各位鄉親將使用中之車輛維護至良好狀態,減少汽機車黑煙排放,一起響應及落實環境保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