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近來在稽、巡查作業中發現有許多規模較小型的工程如室內裝修等工程,其所有人或承包單位未依規定在工程施工前至環保局申報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就先行施作,且因現場未設置空氣污染防制措施或設置效果不夠完善,導致周邊住戶陳情不斷。經環保局輔導改善後,都已逐步完成空污費申報、繳納流程並也完善現場空氣污染防制措施。環保局表示,室內裝修工程施工工法如:整地、拆除、泥作、裝潢、隔間、庭園造景、圍牆修繕…等,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需於開工前至環保局完成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並在施工期間做好污染防制工作。
提醒若未依規定於期限內申報或繳費者,可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4條規定,每逾1日按滯納之金額加徵0.5 %滯納金,一併繳納;逾期30日仍未申報或繳納者,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至6萬元以下罰鍰;其為工商廠(場)者,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繳納。如對營建工程法規有任何問題,可撥打環保局專線06-9221778轉120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