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地停工主因為民間財務及訴訟問題,非都市更新審議或行政延宕,有關工程停擺情形,經查係因更新事業機構與相關債權人間產生財務糾紛,進而衍生司法程序,致工程無法續行,並非縣府審查延誤或行政作為不當所致。縣府在法定權責內,均依規定辦理,並無放任或怠惰情事。
三、縣府理解已購戶之關切,將持續提供必要行政協助,對於已購戶所面臨之不安與疑慮,縣政府表達理解與關切。惟因相關權利義務涉及私權契約及司法程序,仍須依法由當事人循法律途徑處理。縣府將於法令允許範圍內,提供必要之行政諮詢與協助,並持續掌握案件後續發展。
四、經查本案都更信託銀行: 華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已於114年5月21日陳報本案「文康首席」不動產開發信託案,已將預售屋價金全數返還買方,買方之信託受益權未有受損或消減。
五、文康A更新案屬民間自辦都更,縣府持續進行輔導與監督,目前基地安全監測報告仍在安全值範圍,但一旦監測數據出現異動,經監測技師簽認存在風險,將立即啟動坑洞填平作業,以確保周邊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此外,更新會於2026年1月6日對外說明已有新的投資團隊提出後續興建計畫,縣府表示,尊重自辦都更機制,已要求更新會儘速將完整計畫提送縣府審議,並由接手團隊盡快完成基地內擋土支撐工程,避免公安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