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間:115年2月16日12時至115年2月22日24時止。
二、申請地點:管制時間為115年2月17日(初一)至115年2月22日(初六),每日10時至22時止。
1.光明路:自中正路口至民權路口(禁止汽機車進入)。
2.建國路:自中興路口至仁愛路口(禁止汽機車進入)。
3.重慶街:自中興路口至仁愛路口(禁止汽機車進入)。
4.永興街:自中正路口至建國路口(禁止汽車進入)。
5.光武街:自中正路口至建國路口(禁止汽車進入)。
三、活動期間開放3處臨時停車空間:
1.縣府廣場:2月16日12時起至2月22日 24時止(24小時開放)。
2.東甲北極殿前廣場:2月17日至2月22日,每日8時至22時止,非上述時段請勿停放。
3.馬公港6號碼頭:2月17日至2月22日,採分段開放:上午場10時–13時30分;下午場:16時–22時;13:30~16:00配合澎湖輪通關作業進行管制,非上述時段請勿停放。
四、馬公市公所清潔隊將配合市集於大新書局前辦理垃圾清運,清運期間僅收一般垃圾,清運時間為大年初一(20時至21時)清運一次、大年初二(08時至09時、20時至21時)、大年初三(08時至09時、20時至21時)各清運兩次,初四開始正常清運,如店家有廚餘桶需求,可於年前向清潔隊付費申請廚餘桶,於大年初四由清潔隊將廚餘桶收回。
五、縣府小叮嚀:請依規停放、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