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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駕駛新制1/31上路 罰鍰提高並當場扣車

【記者張小瑜報導】為有效遏止無照駕駛行為、保障用路人生命安全,交通部加重無照駕駛相關處罰規定,並自今(115)年1月31日起正式實施,民眾切勿心存僥倖,無照上路。

首次無照駕駛者,大型車及汽車將處新臺幣3萬6,000元至6萬元罰鍰,機車則處1萬8,0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10年內第2次無照駕駛,大型車罰鍰提高至8萬元、汽車6萬元、機車3萬6,000元,除罰鍰提高外,取締時將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扣繳牌照,讓無照駕駛人無法繼續違法上路。

此外累犯計算期間則由原本5年延長為10年,針對重覆犯案的無照違規者,採取累進式的重罰機制。若駕駛人在10年內被查獲兩次無照駕駛,將直接被處以該級距的最高額度罰款;一旦違規次數達到3次或更多,則會在前一次裁罰的基礎上進一步加重處置,汽車及機車加罰1萬2,000元,大型車加罰2萬4,000元。

此外,為了落實導正駕駛觀念,所有違規者皆須參加為期3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課程。課程採自費制,每小時收費200元。

澎湖監理站再次提醒民眾,無照駕駛不僅危及自身安全,更可能對其他用路人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請依規定考領駕照後再上路,切勿以身試法;若仍有通勤需求,年滿14歲後可以選擇微型電動二輪車。家長亦應加強對未成年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環境。 





▲路檢駕照資格稽查狀況。

▲115年1月31日修正施行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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