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處表示,該名學生具特殊教育需求,依《特殊教育法》及相關規定,學校需要提供適性教育與必要支持,不能因他的身心特質或行為表現就拒絕入學或強迫轉學。教育處也持續和學校保持聯繫,確保相關作法都符合法規,同時也顧到班上其他孩子的學習與安全。
教育處於接獲學校反映後,已即刻補助經費,協助學校增加人力,聘請兩位特教助理員,於校內陪同與支持學生學習;後續也將責請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主動介入,進行專業輔導,同時協助關懷與觀察班上其他學生之心理與情緒狀況,共同維護安全穩定的學習環境。
另外,考量學生整體安置之適切性,教育處已正式函請原安排安置的政府社政單位,就其安置狀況重新進行專業評估,以確保後續安排符合學生最佳利益。
教育處也希望強制安置程序應建立於案前完整評估、跨專業討論,並同步確認安置後支持配套到位之基礎上,方能確保高風險學生之適切照顧。
為了讓新學期校園運作更穩定,教育處下週將與學校召開專案會議,提前盤點學生輔導與班級支持作為,提前規劃整體因應措施;並同步媒合特教資源中心,安排情緒障礙輔導教師及諮商心理師入校,進行抽離式課程與情緒行為輔導,於衝突發生前即時介入,兼顧學生個別需求與班級學習品質。
教育處說,會持續和學校、專業團隊一起努力,也希望在家長的理解與合作下,為孩子們打造一個安全、友善、讓人放心的學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