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縣府提案如下:
1.為115年度澎湖縣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部分遭刪減凍結)。 (主計處)
2.擬修正「澎湖縣菜園及隘門納骨塔管理自治條例」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草案。(民政處)
3.擬修正「澎湖縣菊島福園管理自治條例」第六條條文草案。(民政處)
4.墊付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本府辦理「114年度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計畫」案,經費中央補助款:43萬2,000元、縣配合款:4萬8,000元。(民政處)
5.墊付本府補助望安鄉公所辦理「東吉村、東坪村50CMD海水淡化廠採購」案,經費縣籌款:1,200萬元。(建設處)
6.墊付教育部補助本府辦理「114學年度上學期5G新科技學習推廣計畫」案,經費中央補助款:126萬元、縣配合款:14萬元。(教育處)
7.墊付農業部漁業署補助本府辦理「漁港基本設施改善工程」案,經費中央補助款:134萬4,000元、縣配合款:57萬6,000元。(工務處)
8.墊付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補助本府辦理「澎湖縣114年離島垃圾轉運擴充計畫」案,經費中央補助款:2,925萬元。(環保局)
9.墊付本府辦理垃圾處理費案,經費縣籌款:2,520萬元。(環保局)
10.墊付環境部補助本府辦理「114年度澎湖縣淨零綠生活建構韌性家園計畫」案,經費中央補助款:604萬1,000元、縣配合款:67萬1,300元。(環保局)
11.墊付農業部補助本府辦理「114年度遊蕩犬管理精進措施計畫(追加)」案,經費中央補助款:190萬元。(農漁局)
12.墊付教育部補助本府辦理「公共圖書館建置科技運用與創新服務環境實施計畫-望安鄉立圖書館新建計畫案」,分114-117年度執行,總經費中央補助款8,500萬元、縣配合款2,125萬元。(文化局)
13.墊付教育部補助本府辦理「公共圖書館建置科技運用與創新服務環境實施計畫-澎湖縣圖書館空間改造計畫案」,分114、115年度執行,總經費中央補助款1,275萬元、縣配合款707萬5,000元。(文化局)
14.墊付交通部公路局補助本府辦理「114年度公路公共運輸永續及交通平權計畫-市區汽車客運業營運虧損補貼-既有路線」案,經費中央補助款:1,995萬元。(車船處)
15.墊付交通部公路局補助本府辦理「114年度公路公共運輸建置行動多元支付驗票系統計畫」案,經費中央補助款:263萬2,500元、縣配合款:29萬2,500元。(車船處)
16.墊付本府辦理「本縣115年度健全基層組織、禮俗文獻業務、公私團體組織及補助、公共設施改善工程、教育推展業務、充實社區設備、新聞宣導、加強風景區景觀維護暨環境衛生及綠美化等」案,經費縣籌款:7,050萬元。(財政處)
17.墊付運動部補助本府辦理「澎湖縣兒童足球館新建工程計畫」案,分115、116及117年度執行,經費中央補助款1億7,800萬元、縣配合款:1,327萬7,000元。(教育處)
18.墊付運動部補助本府辦理「澎湖縣武術培訓中心新建工程計畫」案,分115、116及117年度執行,經費中央補助款2,295萬元、縣配合款:3,605萬元。(教育處)
19.墊付運動部補助本府辦理「澎湖縣桌球訓練中心新建工程計畫」案,分114、115、116及117年度執行,經費中央補助款1億2,905萬元、縣配合款:1,595萬元。(教育處)
20.墊付農業部漁業署補助本府辦理「114年鳥嶼漁港航道淤砂防治工程(不含設計)(第一年)」案,經費中央補助款:910萬元、縣配合款:390萬元。(工務處)
21.辦理澎湖縣馬公市重光休憩專用區興建營運移轉(BOT)招商計畫案。(旅遊處)
22.墊付本府補助望安鄉公所辦理「115年度望安鄉交通船客貨專案計畫」案,經費縣籌款:1,961萬4,000元。(旅遊處)
23.墊付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補助本府辦理「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人員補助計畫」案,經費中央補助款: 148萬685 元、縣配合款: 16萬4,521元、縣籌款:28萬6,307元。(社會處)
24.墊付本府辦理「115年度澎湖縣動物保護執行計畫」相關人事及業務費用案,經費縣籌款:650萬元。(農漁局)
25.墊付本府辦理「嵵裡社區公園設置共融式遊具」案,經費縣籌款:400萬元。(農漁局)
26.墊付本府辦理「115年七美鄉漁業用冰營運」案,經費縣籌款:453萬元。(農漁局)
27.本縣財團法人澎湖縣文化基金會115年度業務計畫書暨預算案。 (文化局)
28.墊付本府辦理「澎湖縣演藝廳115年度重要公演活動」案,經費縣籌款:250萬元。(文化局)
29.墊付本府辦理「傑出演藝團隊活動計畫」案,經費縣籌款:50萬元。(文化局)
議員提案5案:
1.陳佩真提案,建請修復將軍北漁港碼頭堤面、繫船柱及阻車緣石,以維人民安全。
2. 陳佩真提案,建請汰建將澳國中(含將軍國小)段至將軍水安宮西側道路段,以維學童及行人安全。
3. 陳佩真提案,建請將澳國中至帆船嶼路面汰換,以維鄉親及遊客安全。
4. 許月里提案,建請縣府整建西嶼繼光營區並增設夜間照明設施,以維民眾行的安全。
5.許月里提案,建請縣府辦理外垵漁港岸堤彩繪,以增美觀並形塑地方特色。
人民請願案:
許光揚等人陳情,請澎湖縣政府立即檢討本縣中央老街商圈規範及周圍停車場政策。
議會審查小組結論:
1.請陳情人儘速申請成立人民團體立案,並請縣府協助後續商圈特定區域設攤方式與自治管理,以利永續經營
2.商圈周邊停車格(場)設置請工務處於南假海靈殿附近評估規劃合適位置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