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洪毓陽、簡羽汝隨即展開調查,循線查出該遺留車輛登記車主為胡姓女子,住於東文澳地區。員警立即前往胡女住所了解情形,胡女坦言因車輛外觀相似,一時疏忽誤將吳民之機車騎走,並非蓄意行為。經警方協調,吳民與胡女雙方於現場確認車輛,並各自取回原車,事件圓滿落幕。
馬公分局提醒,民眾停放車輛時遇有周邊停放相同型號車輛時應留意車號與特徵,確認無誤再啟動車輛,以免因誤騎造成困擾與誤會。
▲員警協助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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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10月 28, 2025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