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發現違反規定之情事,可將具體相關事證(人、事、時、地物及照片),提供相關執法單位查處,依據「澎湖縣政府獎勵檢舉非法採捕水產動植物獎金核發要點」,檢舉盜採馬糞海膽並查獲屬實者,每件發給獎金新臺幣一萬元。
農漁局表示,雖然野生的馬糞海膽禁止採捕,但養殖馬糞海膽已成為穩定供應的替代方案,不僅無腥味、品質佳,且全年可穩定供應,並經重金屬檢驗,消費更安心。呼籲民眾選擇養殖海膽取代野生海膽,共同維護漁業資源與產業永續經營。
檢舉專線:06-9262620轉120、121(農漁局)、118(海巡隊)、1999(縣民服務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