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監察委員受理民眾陳情時間及地點為:10月2日(星期四)下午2時至3時30分於澎湖縣政府第一會議室(第3棟二樓);陳情順序將依登記順位進行。此外,陳情民眾應在事前備妥相關陳訴資料(一式3份)於9月30日前送至縣府為民服務中心(第1棟一樓),俾便受理。
縣府行政處表示,有陳情需要的民眾,即日起請於上班時間洽縣府為民服務中心辦理登記,陳情書可至澎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penghu.gov.tw/民意表達監察委員蒞縣巡察-人民陳情書下載,相關問題歡迎逕洽為民服務中心,電話:06-9274400-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