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國稅局說明,首批退稅適用對象包含三類情形:一為採用網路(含手機)完成申報者,二為稅額試算案件已透過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方式確認者,三為於5月12日前以紙本方式回復稅額試算並送交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者。這些案件因資料處理及核對流程簡便,得以優先列入第一批退稅名單。
綜合所得稅退稅辦理方式主要分為「直撥退稅」與「憑單退稅」兩種。若納稅人在申報時已提供金融機構或郵局帳號,國稅局將以直撥方式辦理,退稅款項將直接匯入納稅人指定帳戶;若未提供帳號,則會寄發退稅憑單,供納稅人兌領。憑單金額若低於5,000元,可憑單據至指定銀行兌領現金,金額超過5,000元者,則須透過票據交換方式轉入帳戶。
南區國稅局提醒,第一批退稅憑單的兌領有效期間自113年7月31日起至9月30日止。民眾接獲憑單後,應儘速依據憑單上所列資訊前往指定金融機構辦理兌領或交換事宜,以免逾期影響權益。
為方便民眾查詢退稅進度,南區國稅局特別提供「直撥退稅撥付狀態查詢」服務。民眾可至南區國稅局網站首頁,依序點選「政府資訊公開」→「業務資訊查詢」→「綜合所得稅」→「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退稅撥付狀態查詢」,即可查閱113年度退稅撥付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