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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第1期水污染事業定檢申報暨水污費徵收作業已開始 提醒各事業須依法完成申報

【本報訊】為落實水污染防治與水體保護工作,本年度1至6月期間本縣轄內水污染列管事業包含土石加工、水泥、自來水廠、污水下水道系統、食品製造、畜牧、屠宰、發電、遊樂園、掩埋場、餐飲、觀光旅館、醫療機構等之定期檢測申報及水污染防治費徵收作業,已於7月1日正式展開,申報期間至7月31日止,為期一個月。

環保局提醒,所有列管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應依《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於期限內至「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https://ems.epa.gov.tw/)完成線上申報,內容包括: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紀錄、放流水質與水量之檢測數據、用電紀錄、其他相關處理設施之文件資料等。

申報截止後,本局將自8月1日起進行系統勾稽比對。如未依限申報,將依法開罰新臺幣6,000元以上、3,000,000元以下,並限期補正。同時,針對水污染防治費徵收作業,各事業單位亦應於「水污染防治費網路申報暨查詢系統」網址https://wpcf.epa.gov.tw完成申報及繳費。請務必依規定誠實填報水質、水量資料,並於期限內繳清費用。

環保局特別強調,若以不實數據或偽造文件進行申報,不僅違法,亦可能觸犯刑法相關罪責,得不償失。呼籲各事業應確實履行申報及繳費義務,共同維護本縣水體環境清潔與永續。如民眾發現非法排放廢水或其他污染情事,歡迎撥打全國免付費公害陳情專線 0800-066-666,或本局服務專線06-9221778 檢舉,環保局將立即派員查處,確保本縣水環境品質不受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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