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耿誠10日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偵辦澎湖縣前議員陳慧玲在擔任議員期間,涉嫌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案,持澎湖地院核發索票前往陳慧玲等住所搜索,並傳喚陳慧玲及夫婿蔡燈財等6人到案。
經偵訊後,認被告陳慧玲、蔡燈財雖坦承部分犯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並有逃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慧玲、蔡燈財今日經澎湖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陳姓及蔡姓被告以外之其他4位被告,強制處分許姓被告10萬元交保,其餘請回。
陳慧玲曾任民進黨澎湖縣黨部主委、馬公市代表、擔任澎湖縣議會第18及19屆議員,2023年出任南部服務中心現任副執行長迄今。夫婿蔡燈財,是現任民進黨澎湖縣議員蘇育德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