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局進一步提醒,如公司有提供勞工宿舍及其附屬員工餐廳供員工使用,請洽詢勞工主管機關核發證明文件,於當期開徵40日(即3月22日,115年適逢假日順延至3月23日)前取得證明,並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可自當期適用按單一稅率2.0%課徵房屋稅,逾期申報者,將自次年期開始適用。
民眾如果有任何房屋稅捐問題,請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或撥該局電話06-9279151轉226、250及25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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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6月 22, 2025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