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錄取生因故欲申請放棄錄取資格者,請填寫「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於114年5月13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將此書面資料傳真至錄取學校,且以電話確定錄取學校已收到傳真,始完成放棄程序。未依規定期限及方式聲明放棄者,概不受理。(各錄取學校地址請詳參本簡章附錄一「各科技校院招生名額及介紹」);若有爭議則以傳真收到之文件為主。
石仲哲校長表示,5位錄取同學經過馬公高中老師三年細心輔導,加上學生平時努力學習,才能獲此佳績。相信這一次馬公高中科技院校繁星優異的成績。
▲石仲哲校長表示,114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錄取馬公高中同學5人,全體教職員同賀,金榜題名。(嚴光澎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