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筆款項發生在3月21日,民眾以房屋修繕為由,臨櫃提領90萬,最後始知是購買虛擬貨幣,且要遠赴臺南市火車站面交金額。第二筆款項發生在3月26日,民眾以購買家俱為由,臨櫃提領30萬,最後始知是假投資。
馬公分局本(114)年迄今,配合金融機構、便利超商,共同阻止詐騙案12件,金額達556萬,非常謝謝第一線的行員、店員以及主管,幫助大家守住財產。
▲警方與行員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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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4月 05, 2025 1561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