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由代理科長楊依靚透過司法院宣導影片,分享ADR「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對於民眾私權糾紛的處理方式,除了一般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以作成判決的方式解決外,還可以透過「調解」、「調處」或「仲裁」等訴訟以外的方式來解決,即「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簡稱ADR。其有著傳統訴訟沒有的「自主性、便利性、多樣性、和諧性、隱密性、經濟性、迅速性」七大好處,不但讓處理程序更迅速、隱密、便利,當事人能更自主減少舟車勞頓,並維持雙方的和諧。
另,再介紹國民法官法庭相關空間佈置與席位,國民法官的產生方式、權利、保障、義務、罰則等等,讓國民與法官攜手合作,司法更透明,判決能夠參考國民的生活經驗、反應國民的正當法律感情,使判決更接地氣,促進司法與社會的對話及交流。
最後,由相關人員引導大家參觀本院調解室、單一窗口聯合服務中心、當事人等候區等便民禮民業務及設施,參訪貴賓均感受益良多。
楊院長特與到訪委員等一同在該院大門口合影留念,為本次活動劃下完美的句點。
▲士林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參訪。(澎湖地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