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說明,王先生未婚,名下有2間房屋,因考量父母親長期照護需要較大空間,於是將2間房屋打通合併使用,倘王先生或直系親屬僅在其中一戶辦理戶籍登記,且該等房屋符合上述自住要件,均可適用自住稅率課徵房屋稅;惟毗鄰房屋如未辦理建物或稅籍合併,仍應依戶數認定辦法規定,以2戶計算房屋戶數,故王先生自住房屋全國合計2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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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4月 01, 2025 1376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