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科人員分配結果如下:地方特考三等考試-澎湖縣政府4人(李○庭、歐○湉、陳○婷、曾○凡)、消防局1人(陳○伶)、地政事務所1人(謝○芸)、馬公市公所1人(許○珊)、白沙鄉公所1人(顏○興)、七美鄉公所1人(許○廷);四等考試-澎湖縣政府1人(陳○芳)、農漁局1人(潘○文)、西嶼鄉公所1人(林○翔)、望安鄉公所2人(吳○容、陳○仁)。
縣府人事處表示,各考試錄取人員經分配後,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重大事由經用人機關准予延期報到者外,應於分配結果通知送達之次日起15日內向用人機關報到(註:15日計算方式,期間適逢假日照計,末日為假日則順延至次個上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