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衛生局長陳娟表示,中央對19-64歲IPD高風險對象定義如下,請符合資格民眾檢具診斷書等相關佐證資料,或經醫師依健保就醫資料或病歷等評估後接種。
1.IPD高風險對象:脾臟功能缺損、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人工耳植入、腦脊髓液滲漏、一年內接受免疫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惡性腫瘤者及器官移植者。
2.接種年齡:「接種年」減「出生年」大於等於19歲及小於等於64歲者,以114年為例,於民國50年(含)以後出生且95年(含)以前出生者符合接種年齡之條件。
疾管署提醒,19-64歲IPD高風險對象接種原則如下,請民眾依過往接種史接種:
1.未曾接種過PCV13(或PCV15)及PPV23者應先接種1劑PCV13,間隔至少8週再接種1劑PPV23。
2.曾接種過PCV13(或PCV15)且間隔至少8週者可接種1劑PPV23。
3.曾經接種PPV23且間隔至少1年者可接種1劑PCV13。
4.如已接種過PCV13(或PCV15)及PPV23疫苗,代表已經完整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無需再接種PCV13及PPV23疫苗。
衛生局陳淑娟局長呼籲,請符合資格民眾儘速前往各鄉市衛生所及合約院所接種,此外,設籍本縣55歲以上民眾為縣府自購及中央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實施對象,尚未完整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者,亦請儘速安排接種。相關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或撥打衛生局防疫專線9270508或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0800-001922)洽詢。
▲19-64歲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IPD)高風險對象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