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局表示,這項清查工作為財政部114年度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計畫之一,主要在核對房屋稅稅籍資料的正確性,如房屋地址、面積、構造別、使用情形等,如發現與稅籍所載不符,將依實際情形改課並以公文通知;納稅人對核課內容如有疑義,可向該局查詢,以維護自身權益。
該局進一步表示,納稅人房屋如有新建、增建、改建等,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規定應於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該局申報房屋稅籍,及因房屋稅課徵方式由按月改為按年計徵,房屋使用情形如有變更致稅額減少,應於114年期房屋稅開徵40日(即114年3月22日,因適逢假日,展延至同年月24日)以前申報,則當期適用變更後稅率,如逾期申報,自次期開始適用;房屋使用情形如有變更致稅額增加,自變更次期開始適用,如有尚未依規定申報者,請儘速自動補報,以免受罰。
該局同時表示,清查人員均會配戴識別證,以資辨識,同時會攜帶稅籍資料,如須丈量房屋面積,請民眾協助配合。
民眾如果有任何房屋稅捐問題,請撥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或撥稅務局電話06-9279151轉251、229、250及226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