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家瑜報導】縣長陳光復去年11月宣布高中職加碼發放每年一萬元獎助學金,政策何時才能落實,學生與家長非常關注。為此,縣府教育處從去年底因應政策,向議會提出墊付案,但內容有諸多疏漏,議會提出質疑;本次臨時會,縣府再提出高中職獎補助學金提案,17日審查時,議員再度抓出疏漏,並呼籲教育處按預算規定走,才能讓政策盡早落實。
依據縣府提案,為減輕家長培育高中職學生之教育經費負擔,能安心就學,對本縣高中職學生提供助學金、交通圖書券申請,期間從113年8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每人每學期補助5000元,上學期於9月申請,下學期於2月15日起至3月15日提出,並可申請助學金或交通圖書券之方式2擇1。
副議長藍凱元表示,縣府本次編列三學年度補助預算,從113學年度上學期橫跨到114學年度上學期,但113學年度上學期已經結束,截至目前為止議會都仍在審查該項議案,且墊付案審查本不該溯及既往,如果能夠這樣做,何不追溯到更早之前呢。
蘇育德指出,縣長理財有成,要照顧縣民,都是很好政策,但這項議題審查過程,很多議員提出許多建議,都未曾見到教育處回應改善。
他說,縣府這一萬元將發給家長,他以過往澎水學生經歷,直言當時很多人在外打工,有人為了歷練也有一部分家境清寒、隔代教養,學生自己打工賺學費等等,縣府單一方式發放給家長,他擔憂未來這筆錢將成為家庭紛爭導火線。
他建議教育處可採取直接扣抵學雜費方式,減輕學生家長負擔,否則這一萬究竟是補貼給家長還是給學生,未來若雙方有爭執,教育處如何因應,還是為了發補助金,建議教育處成立法律扶助窗口,協助解決紛爭。
陳海山表示,教育處預算編列於法不合,從程序委員會時,就有人告知不妥,主計處也表明墊付案不能追溯使用,既然明知有問題,教育處送案近到議事堂理應將有問題部分進行修正,將正確提案送到議事堂審查,但結果卻不然。
他說,墊付案是因應急迫性計畫,有使用需求才提出審查,今天如果可以逤及既往,那早前學生是否也可以提出申請,豈不造成天下大亂。
陳海山建議教育處,若這筆預算要常態性給予補助,應按照預算程序,未來編入總與算內,而不是一次編列一大筆跨年度墊付案。
呂黃春金認為,議會議員都很支持這項福利政策,但政策推動仍必須按照規定,這項補助案件到程序委員會已經被提出問題,如今送進議事堂,錯誤卻仍未改正,他希望教育處趕快修正,讓案子順利推動。
教育處長林長安表示,這項提案於113學年度上學期提出,由於作業來不及編列預算,所以此次才編列3學年度預算金額,包含113學年度上學期、下學期,及114學年度上學期之預算。
有關發放作業訂定,林長安表示,教育處針對發放方式與馬高、澎水進行研討,因後續作業委託學校處理,幾經討論,曾評估發放給學生,但學生多數未成年;另直接補助學雜費方式,也曾列入討論,但牽涉到現有學費減免、公費、教育部補助等問題,恐造成部分學生無法享受到該項助學政策,最終討論後認為發給家長較為妥當。
另針對預算編列問題,林長安表示,有預算規定不符部分,會再進行討論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