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演練依「消防機關搶救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火災指導原則」,模擬各項火災搶救作為,並由消防局第二大隊大隊長陳永春及轄區現場初期指揮官依據該場所甲種圖及周邊道路概況,指揮消防車組部署並延伸水線進行周界防護,以防止火勢擴大,在避免感電風險情況下,指派消防人員關閉總電源並穿著乾燥之個人防護裝備,進入火場利用乾粉滅火器滅火。為火勢持續擴大,並以水霧方式於6至10公尺以上之距離進行射水進行周界防護,避免強力水柱直接沖擊造成感電危害,現場同時也成立「火場指揮所」,啟動緊急事故指揮機制及執行火場安全管理,以避免臨時危害狀況發生,維護救災人員安全。
消防局表示,因太陽能光電設備之特性為有陽光照射就有電流產生,而通電設備的搶救第一時間又不能先以水線射水搶救,所以在太陽能光電設備的防火管理更應落實,另一方面藉由辦理相關搶救演練,加強消防人員執行該類場所火災搶救知能,以提升整體救災能力及救災安全。
▲消防局辦理「澎湖航空站太陽能發電廠所」搶救演練。